“社会保险”对弱势群体不应有歧视(原创)

评论 杂谈   2008-03-04 20:06   阅读7   评论0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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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社会保险”是国计民生的重要举措,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保障,也是保持社会稳定,人民安居乐业的民生大计。前几天,从国务院的工作部署中,我们看到了在强化落实社会保险对民生工作任务的安排,特别是新劳动法的颁布实施,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政策保护。

但是,社会保险的落实,实际上与社会保障条件相差甚远,特别是对我们外来工等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,依然停留在过去地方政策的歧视上,难道政府没有看到?还是漠视占有大多数比例弱势群体的利益?国家于2008年01月01日颁布实施的新《劳动合同法》,又怎能让我们外来工真正的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呢?又怎能构建和谐社会、发展社会经济?又怎能让人民走向富裕、国家走向富强?

我在一家外资企业负责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,这里有一组数字,供大家参考,在此次签订新劳动合动过程中,本厂职工自愿要求参加社会保险的仅占全厂员工的35﹪左右,大多数员工选择了自愿放弃,更令人可叹的是,在新年后人员招聘中,要求参加保险的还不到5﹪,大多数员工选择了自愿放弃,一种无奈的选择。

有人会说:是否工厂在干预?或者社会保险政策没有宣传到位?其实都不是,而是“社会保险”对弱势群体的政策歧视,是社会保险机构的门槛让外来工等弱势群体敬而却步,是地方保护主义损害了外来工权益,让他们选择了放弃,在晚年无法享受社会保障,无法享受国家政策的好处。因为从客观现实上讲,假如我们一旦离开了这个为之工作、生活的地方,社会保险只能退还个人帐户缴纳部分,而工厂缴纳的统筹部分却与外来参保人员无缘,且不说离厂时的手续办理令人烦恼,单从每个月工资中扣除个人缴费部分就让人深感无奈。所以我们外来务工人员对此社会保障政策甚为感慨,国家社保体制怎么了?

所以,才有了每年末社会保险机构门庭若市的奇怪现象!

我曾经咨询了工厂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股的一位股级干部,如转移社会保险关系,迁入户籍地,手续办理将费尽周折,迁入和迁出壁垒重重,让外来工转移社保关系比登天还难。如外来务工人员选择退保,社会保险机构也只是退还个人缴纳部分,工厂缴纳部分为国家所有,说为国家所有,实则是为了地方利益驱动,采取了地方保护主义!

国家的繁荣富强,地方的经济振兴,都离不开我们外来工的辛勤劳动和汗水赋与,都离不开我们的无私奉献,我们生活的艰难和酸甜苦辣有谁去关心?我在人力资源方面工作多年,看到的是众多弱势群体的艰难!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无奈!

令人欣喜的是,我看到了《广州日报》一则关于社会保障的新闻,“深圳市劳动厅和社会保障局首次在该市发放“社会保险卡”,将来全国社会保险联网以后,社会保障卡可以实现全国通用。”同时,也有不少专家在论证如何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机制出谋划策。我在想,将来这一天的时间有多长?我们的希望之路有多远?其实,在科学技术和互联网发达的今天,只要各级政府同心协力,把外来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上去,这个社会制度上的缺陷又有什么不可以解决的呢?真的有那么困难吗?

目前两会超开在即,希望各级政府和为参加国策民生建言献策的代表们,为了关爱和保障外来工权益,呼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障机制,不再有“社会保险”对弱势群体的政策歧视!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.03.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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